根据《舟山市本级改革创新公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实施方案》(舟教人〔2022〕11号)要求,经舟山市教育局同意,结合幼儿园实际,舟山市新城幼儿园教育集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合同制幼儿教育教师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笔试成绩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上表所规定的学历等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幼儿园专任教师职责;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幼儿,有献身学前教育事业的精神;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六)留学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初定7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资格初审后由幼儿园通知。
(二)考试形式
1.考试形式为试讲(含现场提问)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
2.当报名人数合计超过招考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组织笔试,通过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开考数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数时,招聘计划相应核减。
3.笔试成绩只作为参加考试的资格,不计入考试成绩总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基础知识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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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由两个项目组成:试讲满分50分(含现场提问);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50分,分自弹自唱20分、自选技能(弹、唱、跳自选一项)15分、命题画(15分)。考试结束后,按试讲成绩、专业技能测试两项成绩合成为总成绩。
5.根据总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成绩还相同的,则进行加试。
招聘工作在舟山市新城幼儿园党支部和新城鼓吹山幼儿园党支部的纪检委员监督下组织实施,招聘结果报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备案。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幼儿园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舟山市新城幼儿园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
拟录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不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报名。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考生按防疫相关要求做好入场所等防疫检查,确保无误才能参加考试。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幼儿园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80-8125632,8290161。
附件1:幼儿园非在编专任教师招聘报名表
附件2:报考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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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