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自1956年开始招收来华留学生,迄今已有60余年的历史,是教育部批准的首批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生院校之一,还是我国最早承担援外教育的高校之一。长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是从事国际学生招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汉语言生以及短期交流生)、管理以及专门从事对外汉语教学、科研的部门。学院主要职责是负责海外留学生的招生录取、涉外手续办理、注册登记、学籍管理、教学管理、日常生活管理等工作。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2名B类人事代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廉洁自律,身心健康,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并且取得各学习阶段相应的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能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4.截止2024年7月15日,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6年7月15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7月15日后出生),有国际教育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
西藏事业单位考试
6.具备招聘岗位需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方向等条件。
7.无海内外犯罪记录、无失信记录。
8.已参加工作的应聘人员须征得原单位同意,并能在入职报到前提供离职证明、办理人事档案转寄手续等。
三、聘用方式
按照每个聘期3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
四、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长安大学招聘网”申报岗位(职位)、填写报名信息,要求个人信息真实、有效、完整,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到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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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审核
校内用人单位根据应聘条件、岗位要求、任职条件、队伍建设需求及学校有关规定等情况,登录招聘网进行资格初审,择优推荐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校内用人单位通知初审通过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并复审原件,确定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初审或复审未通过人员,由用人单位在招聘系统统一反馈结果,不予另行通知。
3.综合评价测试
学校组织笔试对应聘人员的
6.招聘全过程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对于所有应聘者、参与者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联 系 人:国际教育学院-刘老师、常老师
人事处-李老师、贺老师
联系电话:029-82335100,029-82334097
029-61105185
长安大学人事处
长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