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医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西安医学院是陕西省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1年的陕西省卫生技术学校。1959年改名为陕西省西安卫生学校,并在此基础上成立陕西省卫生干部进修学院。1994年国家教委批准成立陕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西安医学院。2018年学校被省教育厅确定为“一流学院”建设单位。学校现已成为一所医、理、文、管多学科专业相互支撑、交叉融合的医学类院校。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一批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人员。现按照上级相关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聘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各学历阶段履历(档案)完整。
7.身心健康,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非外语专业硕士英语能力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英语六级成绩须达到390分及以上;
(2)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及以上等级成绩合格;
(3)参加国际认可的英语能力或等级考试,达到申请教育部认证国(境)外院校的语言成绩标准,或取得分数达到考试总分55%以上。
说明:
(1)体育相关专业毕业生应聘专任教师岗位,英语成绩达到毕业院校授予学位的英语水平要求,视为合格;
(2)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得到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者,外语水平不做要求。
(3)具有博士学位应聘人员外语水平不做要求。
(4)除岗位特殊要求外,其他语种成绩不予认可。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应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过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或在记录期内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10.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教学科研岗位
(1)具有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原则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
(2)急需紧缺专业放宽至具有硕士学历学位,应聘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须为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
2.专职辅导员岗位
(1)专职辅导员
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
(2)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
须为新疆籍少数民族,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熟练掌握维吾尔语和汉语。
(3)心理健康教师(专职辅导员岗位)
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心理学专业;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
注:应聘教学科研岗位和专职辅导员岗位的硕士凡具有一年(含)以上高校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须提供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在相关单位连续一年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前请先关注 【医学猫】公众号,请注明信息来源于 医学猫www.120job.cn 卫生资格考试、规培、招聘考试请先下载 【医学猫】 APP刷题!
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西安医学院在线应聘系统(http://zp.rsc-ehall.xiyi.edu.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24点。硕士应聘者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29-86177532
联系人:刘老师张老师赵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