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1.制定并推动卓越绩效管理体系的实施。根据企业的战略目标和经营管理要求,设计并建立全面、系统的卓越绩效管理体系,包括制定和优化相关管理制度、规则和流程。
2.领导和管理公司卓越绩效项目团队。组建并领导项目团队,明确团队成员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团队成员了解项目目标和计划,并配合项目进度进行工作。
3.实时监测卓越绩效管理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项目按照预定计划进行。
4.评估卓越绩效管理体系的实施效果,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提出改进建议,推动公司持续优化管理流程和管理机制。
5.组织卓越绩效管理相关的培训活动,提升员工对卓越绩效管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6.指导和赋能各部门,推动其按照卓越绩效管理的规则和要求,合理、合规、有效地推动员工业绩达成。
7.及时反馈卓越绩效实施进度情况,确保卓越绩效管理体系的导入得到必要支持、资源。
8.跨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卓越绩效管理体系得到有效实施和推广。
9.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任职资格条件
应当符合“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国有企业好干部标准,具备中核高通《党委管理干部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中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和中核高通各项规定;
2.认同和践行中核集团核心价值观,自觉维护集团公司核心利益,贯彻执行中核高通的各项决议;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同沟通能力,能够调动团队积极性,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担当作为,勤奋敬业,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工作业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廉洁从业,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6.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较高的法治素养,具有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7.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资格条件
根据《党委管理干部管理规定》(版次:2024)第十三条 提任职能部门副职的,应当具备博士研究生、其他学历毕业后分别满2年、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根据岗位需求,其他任职资格要求为: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管理学、化学、药学、核技术等相关专业。
2.有较强质量意识,了解卓越绩效管理的理论与实践,能够运用质量工具进行数据分析,为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统筹协调、解决问题、团队合作、统计分析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4.诚实、正直、严谨细致、高效创新,具备变革精神及较强的管理能力、观察力和应变能力。
5.具有5年以上质量控制或质量体系管理经验,有精益管理、卓越绩效管理经验者优先。
6.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文字功底强,抗压能力较强,认可企业发展及企业文化。
7.特别优秀的或因公司改革发展特殊需要的,可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
通勤班车:
1)成都-夹江:每周五14:30有免费班车从夹江到成都;每周日有免费班车从成都到夹江。
2)夹江-峨眉市区/夹江县城:每天有往返通勤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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